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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南投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份

一、 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及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辦理。 二、 報名資格: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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